一、申请成立学生社团的基本条件
1、有 20 名以上的本校在读学生联合发起,所有发起人均须具有正式学籍,未受过校纪校规处分,且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服务意识;
2、有规范的名称,名称应与其业务性质相符,并准确反映其特征,符合法律法规要求,不得违背校园文明风尚和社会公共道德;
3、有相应的组织机构和规范的章程,章程应明确包括社团类型、宗旨、所在校区、成员资格、权利与义务、组织管理制度、财务制度、负责人产生程序、章程修改程序、社团终止及其他应由章程规定的相关事项;
4、有明确的指导单位;
5、有至少 1 名指导教师。
二、申请成立学生社团应提交的材料
1、社团成立筹备申请书;
2、发起人和拟任命负责人的基本情况介绍;
3、指导教师、指导单位确认书;
4、社团章程草案;
5、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
三、申请成立学生社团的流程
1、学生社团发起人认真填写相关材料;
2、学生社团指导教师审核申请材料,确认无误后将电子版提交至校团委社团管理部公邮ucasyqhst@126.com,打印版一式一份提交至雁栖湖校区礼堂206或玉泉路校区一公寓105。
3、校团委初审后将申请材料提交至学生社团建设管理评议委员会,委员会开会讨论是否同意该学生社团成立。
4、校团委将结果反馈至学生社团指导单位。
四、成立学生社团的审核标准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不得做出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2、不得成立宗教类、地域排他性、跨地跨校联合成立的学生社团;
3、不宜成立定位相同或相近的学生社团,不能与已存在学生社团存在相同的性质或相类似的标志性活动;
4、有定期开展常规社团活动的能力,有比较稳定的活动场地;
5、本科生社团负责人综合测评排名应在前 5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申请类型为志愿公益类和思想政治类社团的负责人须为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
6、学生社团指导教师应为本单位在职在岗教职工,申请类型为志愿公益类和思想政治类社团的指导老师须为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
7、社团成立申请未通过的社团在一年后才能再次申请成立。
五、联系人
刘超极 010-88256529;010-69671117
附件:申请成立学生社团材料包
共青团中国科学院大学委员会
2022年9月14日